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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应急产品和技术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关于加强工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运行[2009]466号)和《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工业产品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12]98号)精神,落实《关于印发2012年工业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信厅运行[2012]47号)部署,进一步细化《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应急产品内容,编制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应急产品和技术目录,推进应急工业产品储备体系建设和应急产业发展,提高国家应对突发事件保障能力,决定开展应急产品和技术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类型 此次组织申报的应急产品和技术分为研究开发和能力储备两种类型: (一)研究开发类:主要包括着眼未来应急需求、立足突破关键技术瓶颈、需要集中攻关的产品和技术。经综合后纳入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应急产品和技术目录。 (二)能力储备类:主要包括处置突发事件时需要的峰值需求大、正常储备难度高、生产工艺特殊的产品。经评审后纳入生产能力储备体系。 二、材料要求 (一)应急产品和技术情况表(详见附件1、2、3)。 (二)应急产品和技术说明报告,详细介绍产品研制、示范推广和应用突发事件情况。 (三)应急产品和技术的知识产权和生产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相关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四)应急产品生产能力储备实施方案,包括储备产品类型、适应突发事件、现有生产能力、储备规模(包括最大产能及其启动所需时间)、年度补贴经费、相关保障措施等。 三、征集范围 本次征集的应急产品和技术主要是指用于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的监测、防范和处置以及恢复(具体范围参见附件4),分别如下: (一)监测预警: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领域的监测、探测、预警、预测产品和技术。 (二)预防防护:应急救援人员、社会群体个人、特种作业场所预防防护产品和技术。 (三)应对处置:现场信息探测与快速获取技术、生命探测仪器、特种消防灭火救援技术、特种救援工程机械和车辆、高效救援工具、损毁交通设施应急抢通装备、突发环境灾难应急处置技术、应急发电设备、饮用水快速净化装置、应急通信技术、反恐技术与装备等产品和技术。 四、工作程序 (一)请填报单位从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运行监测协调局子站(http://yxj.miit.gov.cn)下载填报资料。 (二)请将书面材料及填报表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 (三)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须在填报材料上出具审查意见。 (四)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中央企业将填报材料汇总后,于6月15日前将材料纸质版本与电子版本一并报送我部(运行监测协调局)。 五、有关事项 (一)本次应急产品和技术征集是做好工业应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调研,摸清本地区、本企业应急工业产品和技术情况。 (二)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属地原则对地方单位开展应急产品和技术征集,中央管理企业按隶属关系对所属单位开展应急产品和技术征集。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谌 凯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100846) 电 话:010-68205284(传真) 电子信箱:chenk@miit.gov.cn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1:应急产品和技术汇总表
1、“隶属类型”填写数字代号,其中:1. 监测预警,2.预防防护,3.应对处置。 2、“适用突发事件”填写数字代号,其中:1. 自然灾害,2.事故灾难,3.公共卫生事件,4.社会安全事件。 3、“需研发的关键技术和研发目标”填写研发重点和难点及主要技术创新点。 4、本表按不同型号产品分别填写,填报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附件2:研究开发类应急产品和技术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