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京教函[2012]176号
【颁布时间】 2012-04-18
【实施时间】 2012-04-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57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第二批合格学校名单的通知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公布2011-2012学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第二批合格学校名单的通知

  (京教函〔2012〕176号)


  

  有关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工作的通知》(京教民〔2011〕5号),市教委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办学状况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学校整改情况,现将第二批合格名单予以公布。

  

  一、达到合格标准的全日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26所)

  北京东方大学 北京美国英语语言学院

  北京八维研修学院 北京旅游专修学院

  北京应用技术大学 北京翻译研修学院

  北京国际商务学院 北京涉外经济专修学院

  北京国际青年研修学院 北京经济技术研修学院

  北京珠宝首饰研修学院 北京文理研修学院

  北京财经专修学院 中国管理软件学院

  东方文化艺术学院 北京国际经贸研修学院

  北京建设大学 北京经济研修学院

  北京明园大学 北京兴华大学

  北京瀚林职业研修学院 北京国际标准舞研修学院

  北京东方研修学院 北京华大研修学院

  北京卓达经济管理研修学院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留学预科学院

  

  二、达到合格标准的非全日制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5所)

  北京长城研修学院 中关村创新研修学院

  北京礼仪专修学院 北京盛唐研修学院

  北京当代艺术研修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