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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重庆市律师协会
【颁布时间】 2012-05-02
【实施时间】 2012-05-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63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重庆市律师协会关于举办重庆律师辩论队第三期培训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为备战第二届重庆市公诉人与律师辩论大赛,重庆青年律师辩论队的定期强化培训活动已全面展开。现通知如下:

  

  1、时间:2012年5月5日(本周六)晚上7:00

  

  2、地点:市律协五楼会议室

  

  3、培训内容:辩词的撰写与技巧

  

  4、培训流程:首先由辩论队成员按3人一队的形式组成两队,就拟定的辩题与西政校辩论队的优秀辩手进行一场模拟比赛;然后由王安白老师针对队员的现场表现,进行点评,并针对其中的问题进行辅导培训。

  

  5、本期辩题:

  

  (1)在公众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利大于弊vs在公众场合安装监控摄像头弊大于利(2)维护社会秩序主要靠法律约束vs维护社会秩序主要靠道德自律

  

  6、本次活动将按5学时计算培训课时。

  

  请有意参加本次培训的律师,于2012年5月4日下午17时前与初云鄂律师联系报名事宜,联系qq:47820506 。

  

  本次培训比赛欢迎全市律师前来观看。期待你的参与!

  

  
重庆市律师协会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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