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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沪卫科教[2012]016号
【颁布时间】 2012-05-02
【实施时间】 2012-05-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6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计划的通知

  (沪卫科教〔2012〕016号)


  

  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局属单位,市级医疗机构,各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发[2012]172号)要求,结合本市卫生系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际情况,现将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计划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计划申报对象原则上从2010年入选上海医学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和2011年入选新一轮百人计划培养对象中推荐,已入选中央和上海“千人计划”的人选不在本次申报之列。

  二、申报名额和评审

  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计划实行限额申报,每家单位限推荐2人,由各单位主要从上述对象中择优遴选推荐、统一申报。我局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择优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荐。

  三、申报材料

  1、《上海领军人才申报表》(word版本),请用a4纸打印,一式六份,加盖公章,装入档案袋。档案袋上需标明申报人员姓名、所在单位和从事专业。

  2、推荐人选业绩贡献和能力水平附件证明材料二份。包括近年来发表的本人主要论文、论著(封面);最高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荣誉奖励证书;参与重大项目立项批件及验收材料、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证明材料、专利发明证明材料等相关材料复印件。(附件证明材料均采用a4 纸张制作,编制目录并装订成册)。

  3、《2012 年上海市领军人才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一份(excel 版本),请用a4纸打印一份,加盖公章。

  各单位要对提交的资料认真核实,确保资料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由单位统一报送。申报表、汇总表电子版本发送至qbskyswfwb88@163.com。

  有关表式请到21 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公共人事服务--职称专家--专家工作中下载。

  四、受理时间与地点

  申报材料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2012年6月10日截止。

  上海市医学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科研事务服务部(建国西路602号,邮政编码:200031)

  五、联系人与联系电话

  牛玉宏 33262071 徐文怡 33262072

  王剑萍 22121667 陆雯娉 22121666

  

  附件:关于开展2012年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沪人社专[2012]172号)(略)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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