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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各区县、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利用科技活动周,宣传我市科技事业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增强社会各界对科技事业的关注,促进公众对科学技术的理解、引导广大公众理解自主创新,树立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素质,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意识。 (三)活动周期间,各科普教育活动基地等群众性科技活动场馆向社会开放,对集体组织未成年人参观的免费开放,安排好接待工作,并将各场馆开放时间采取适当方式及早公布。 (四)科技活动周期间,集中上街宣传安排在5月19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地点在青海省科技馆广场。四区科技文体旅游局组织区属相关单位参加,参加单位请于上午8:50时前布展完毕。 (五)海湖新区管委会负责5月19日上午开幕式青海科技馆周边环境绿化美化有关事宜。 (六)参加5月19日上午宣传活动的单位于5月17日前,将参加人数、带队领导以及开展宣传活动的内容等情况报市科技局,以便对有关工作进行统一安排。 (七)活动周结束之后,请各参加单位于5月30日前将“科技活动周”总结报市科技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科技局),办公室将全市科技活动周工作总结按要求报省科技厅。 六、联系单位 西宁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 8230521 传真: 8230519 电子信箱:xnkjfgc@sina.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