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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工作安排 1.2012年4月,完成早餐示范店试点建设的调查研究,起草并出台《关于做好早餐示范店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和建设标准。 2.2012年5月,各区根据全市整体安排,选定企业,制定上报建设方案,经市商务局审核后报市早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审批。 3.2012年6月-9月,组织实施早餐示范店试点建设。 4.2012年10月,由市商务局、财政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进行早餐示范店试点建设验收,兑现补贴奖励。 八、工作要求 1.各区及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早餐示范店试点建设工作,将其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完成2012年民生“十大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列入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切实抓好落实。 2.各区要认真研究早餐示范店试点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出台支持早餐示范店试点建设的配套政策,确保早餐工程和早餐示范店试点深化发展。 3.各区、各有关部门和建设单位要根据早餐示范店试点建设高起点、高标准、规范化、现代化的要求,做好早餐示范店试点建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早餐工程深化发展摸索经验。 4.各区早餐示范店试点建设工作方案请于2012年5月20日前报郑州市早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承办企业早餐示范店试点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各区推荐意见,企业申办申请、建设方案及可行性报告,开办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税务、卫生、营业场所相关证明等,应于2012年5月底前上报郑州市早餐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杨世斌、王鹏业;电话:67180387)。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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