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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联合会: 为扎实推进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根据中国残联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残联[2012]12号)和全国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会议要求,经中国残联批准,决定在各地普遍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状况调查摸底基础上,对农村贫困残疾人实行信息化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开展农村贫困残疾人状况摸底调查工作时,要将中国残联统一制定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信息表》(见附件)的内容包含其中。 二、各地要对摸底调查工作过程中确定的贫困残疾人按照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逐一如实填写《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信息表》中所列内容。填写完整的信息表由县(市、区)残联负责汇总和保管,并将表格中的贫困残疾人信息录入“中国残联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信息管理系统”(另行部署)。 三、各地摸底调查工作要在2012年7月31日以前完成。在填写《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信息表》的过程中,发现任何疑问和问题,请及时与教育就业部就业扶贫处联系。 附: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信息表及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 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2年5月4日 农村贫困残疾人(户)信息表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
指标解释: 1、录入年度:指数据填报的年度,此项必填,不能为空。 2、姓名:指贫困残疾人的姓名,此项必填,不能为空。 3、身份证号码:指贫困残疾人身份证号码,此项必填,不能为空。 4、是否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指残疾人是否具有第二代残疾人证,选择其中一项。此项必填,不能为空。 5、性别:指贫困残疾人性别,此项必填,选择一项。 6、残疾类别:指贫困残疾人的残疾类别,指标“4”选择“无”时,需手工填写此项,可以多选,不能为空。 7、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元):指贫困残疾人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国家贫困标准是指当年国家权威部门公开发布的国家贫困标准,2012年国家贫困标准为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300元。如当地贫困标准低于国家贫困标准,应填写“低于国家贫困标准”。此为单项必选,不能为空;。 8、家庭特殊情况:指贫困残疾人家庭存在的特殊情况。“老残一体”指家庭中既有老年人又有残疾人共同生活。“一户多残”指家庭中有多位残疾人共同生活。“其他”指除以上两种情况以外的特殊情况。 9、个人状况:指当年贫困残疾人所从事的劳动情况。“务农”指残疾人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岗位就业”指残疾人在固定岗位就业。“个体就业”指残疾人独立从事个体生产经营活动。“无业”指残疾人未从事任何生产活动或未就业。“其他”除以上内容之外的劳动方式。此项单选,不能为空。 10、个人年工资收入(元):指标9填写为“岗位就业”一项,应填写此指标。 11、致贫原因:指导致贫困残疾人致贫的原因。“因灾”指残疾人因受到自然灾害而导致贫困。“因病”指残疾人因身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疾病而导致贫困。“因残”指残疾人因身体残疾而导致贫困。“因学”指残疾人因各种原因不能接受文化教育或专业技能培训而导致贫困。“缺技术”指残疾人因缺少技术技能而导致贫困。“缺劳力”指因残疾人缺少劳动力而导致贫困。“缺资源”指残疾人因缺少发展生产的资源而导致的贫困。“其他”指除以上致贫原因之外的其他致贫原因。此项多选,不能为空。 12、养老保险:指贫困残疾人参加养老保险情况。“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指贫困残疾人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者的年龄要<60周岁,被调查残疾人的年龄将以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为准。“其他保险”指除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外的养老保险。“无任何养老保险”指贫困残疾人没有参加任何养老保险。此为单选,不能为空。 13、医疗保险:指贫困残疾人参加医疗保险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指贫困残疾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其他医疗”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外的医疗保险。“无任何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全部自理”指贫困残疾人没有参加任何医疗保险,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此为单选,不能为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