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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安监总明电[2012]7号
【颁布时间】 2012-05-07
【实施时间】 2012-05-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88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召开煤矿防治水害事故专题视频会议的通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关于召开煤矿防治水害事故专题视频会议的通知

  (安监总明电〔2012〕7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中央企业,总局和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精神,针对近期连续发生的煤矿水害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定于5月9日(周三)15时召开煤矿防治水害事故专题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通报近期煤矿水害事故及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加强煤矿水害防治工作,全面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安全监管监察,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遏制重特大水害事故发生。

  

  二、会议地点及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

  

  1.会议地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a511会议室。

  

  2.参会人员: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政法司、规划司、统计司、人事司负责人各1名,国家煤矿安监局全体人员,应急指挥中心及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负责人各1名,宣传教育中心、培训中心、研究中心、信息研究院、华北科技学院、中国安全生产协会、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负责人各1名;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华润煤业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保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邀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社、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记者参加会议。

  

  (二)分会场。

  

  1.会议地点:各产煤省级安全监管局视频会议室,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及监察分局视频会议室。

  

  2.参会人员:各产煤省级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各省级煤矿安监局处级以上干部及监察分局全体人员,在各自分会场参会;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有关负责人及相关处室人员,在省级安全监管局分会场参会。

  

  三、其他要求

  

  (一)请各产煤省级安全监管局负责通知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按时参会;请各省级煤矿安监局负责通知监察分局按时参会。

  

  (二)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应急指挥中心和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及有关中央企业将参会人员名单,各产煤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监局将在本分会场参会的厅局级领导名单,于5月8日(周二)12时前报送国家煤矿安监局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陈赫,010-64463908〈带传真〉)。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主要负责人如不能参会,请书面报送详细原因。

  

  (三)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通信信息中心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并通知各分会场按照要求开机调试。

  

  (四)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法司联系有关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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