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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环境保护部
【发文字号】 环办函[2012]527号
【颁布时间】 2012-05-05
【实施时间】 2012-05-0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8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环境保护部关于公布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关于公布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结果的通知

  (环办函[2012]527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解放军环保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生态文明水平,我部联合全国人大环资委、全国政协人资环委等11部委和单位共同开展了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表彰活动。

  

  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主题,在环境管理、城镇环境、企业环保、生态保护、环保宣教共五方面已评选出中华宝钢环境奖5名,分别获得50万元奖金、奖杯和证书;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20名,分别获得10万元奖金、奖杯和证书。

  

  现将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公告(见附件)印发给你们,请对该项工作继续给予支持。

  

  联系人:武书芳、李阳、柴可

  

  联系电话:(010)6711661567112884

  

  传真:(010)67118190

  

  e-mail:cepf714@126.com

  

  
二○一二年五月五日

  


  附件:

  
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公告

  


  为表彰和奖励在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岗敬业,扎实工作,无私奉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与奖励办法》,以“转变发展方式、建设生态文明”为评选主题,本着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在各有关部委、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推荐基础上,经中华宝钢环境奖评选委员会严格评选,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委员会审查批准,评选出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获奖者5名,中华宝钢环境奖优秀奖获奖者20名,现予公布(排名不分先后)。

  

  一、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奖获得者:

  

  环境管理类:李军(贵州省委常委、贵阳市委书记)

  

  城镇环境类:江苏省苏州市

  

  企业环保类: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生态保护类:李文华(中国工程院院士)

  

  环保宣教类:北京育英学校

  

  以上获奖者分别获50万元奖金、奖杯和证书。

  

  二、第七届中华宝钢环境优秀奖获得者:

  

  环境管理类:甘肃省环境监测中心

  

  关凤峻(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司长)

  

  审计署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司

  

  贾秀忠(河北省鹿泉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城镇环境类:山东省肥城市

  

  山西省大同市

  

  河南省栾川县石庙镇

  

  浙江省安吉县

  

  企业环保类: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中煤平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

  

  陈锡萍(安徽六安亿牛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生态保护类:乌云斯庆(内蒙古乌审旗苏力德苏木昌黄嘎查牧民)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大冶铁矿

  

  贵州省毕节市水土保持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阿勒泰海关缉私分局

  

  环保宣教类:孙钰(《环境保护》杂志社首席记者)

  

  沈阳市妇女联合会

  

  临汾市环保宣教中心

  

  新华社对外部中英文专线

  

  以上获奖者分别获10万元奖金、奖杯和证书。

  

  中华宝钢环境奖组织委员会由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全国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等部委和单位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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