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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上海市律师协会
【颁布时间】 2012-05-08
【实施时间】 2012-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92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参加韩国法律咨询交流会的通知


  

  各位律师:

  

  由韩国法务部、大韩贸易投资振兴公社、大韩辩护士协会主办,上海市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协办的韩国法律咨询交流会将于2012年5月9日(星期三)14:30-21:00在上海长风公园完好大酒店5楼大宴会c厅举办。此次活动旨在为中国企业和律师事务所提供韩国法律咨询服务。

  

  为扩大活动影响,大韩辩护士协会邀请上海律师参加交流会。有兴趣参加的律师可自行前往。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韓國法律咨問交流會 (5月9日在上海開催)(略)

  

  
上海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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