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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商务行业消防平安三号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商务委,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 现将《商务行业消防平安三号行动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附件: 商务行业消防平安三号行动工作方案 为巩固扩大商务行业消防平安行动和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成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进一步加强商务行业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市防火委《消防平安三号行动工作方案》(防安字〔2012〕14号)的统一部署和任务分工,结合全市安全生产“护航”联合行动第二战役和商务行业监管工作实际,自2012年5月至2012年8月20日,在全市规模以上商业零售、餐饮经营单位范围内开展商务行业消防安全平安三号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市商务委成立商务行业消防平安三号行动领导小组,市商务委委员魏忆京任组长,各区县商务委、市商务执法监察大队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委安全监管处。各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负责科室和人员。 二、工作目标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北京市消防条例》、《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北京市餐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不断巩固扩大消防平安行动和清剿火患战役工作成果,针对消防安全管理薄弱的经营单位,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通过细致的隐患排查、严格的执法检查,最大限度消除火灾隐患,有效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和水平,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优良的商务运行环境。此次行动要做到“五个百分之百到位”:组织发动百分之百到位、排查检查百分之百到位、隐患整改百分之百到位、行政执法百分之百到位、宣传培训百分之百到位。 三、排查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排查范围:全市规模以上商业零售和餐饮经营单位。 (二)整治重点: 1.商业零售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五个必查”:必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畅通情况;必查消防器材配备、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建立情况和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灭火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实施情况;必查是否违规设置员工集体宿舍和存在“三合一”、“多合一”、“以店代库”现象等。 2.餐饮经营单位消防安全“五个必查”:必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必查消防器材配备、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必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情况;必查烟道油污清理情况。 四、工作步骤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上旬)。 各区县商务部门要结合属地实际,制定本区县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量化工作任务,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迅速部署,确保责任、措施、人员“三落实”。全面摸清本辖区行业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结合安全生产企业档案系统建立排查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督促排查整治对象严格按照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现行消防技术规范和本方案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自查整改,及时消除存在的隐患问题。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中旬至8月中旬)。 各区县商务部门要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排查,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违法违规问题屡次出现的单位实施集中整治。在此基础上还要积极协调、组织、参与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活动,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依法作出处罚。 (三)总结反馈阶段(8月下旬)。 各区县商务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工作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行动是全市为做好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发起的先期围剿战役,也是为落实国务院、市政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治理违规违章行为工作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各区县商务部门要加强对此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层层分解、细化工作任务,督促落实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市商务委将适时跟进督导检查各阶段工作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