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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
【发文字号】 景政办发[2012]46号
【颁布时间】 2012-05-07
【实施时间】 2012-05-07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95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2012年度农村居民有线数字电视视听费减免实施意见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2012年度农村居民有线数字电视视听费减免实施意见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4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2012年度农村居民有线数字电视视听费减免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七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2012年度农村居民有线数字电视视听费减免实施意见

  


  为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强化农村广播应急系统建设,并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我县决定实施有线电视“数字惠农”工程(即对全县13000多户农村居民的数字电视视听费减免50%),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减免对象

  

  (1)全县2012年正常收视并缴费的景宁籍农村居民有线数字电视用户,以户为单位,根据农业家庭户口薄和有线数字电视户头办理(享受广电低保政策的用户,不重复享受此政策)。

  

  (2)全县254个行政村的村委和行政村老人协会(每行政村限村委、老协各1台)。

  

  二、减免规定

  

  (1)对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有线数字电视用户实行2012年度视听费50%减免,一户只享受一个主终端优惠减免政策。

  

  (2)农村居民的有线数字电视视听费减免只针对普通数字电视业务,不包括数字电视双向节目套餐消费。

  

  三、办理时限

  

  本优惠政策按年度实施,办理时间截止2012年12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一)本意见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二)本意见由县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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