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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发文字号】 粤卫办函[2012]163号
【颁布时间】 2012-05-03
【实施时间】 2012-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98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世界地贫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世界地贫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2﹞163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

  2012年5月8日是第19个“世界地贫日”。为广泛宣传地贫预防控制知识,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地贫和支持地贫防控工作,我厅决定开展“世界地贫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地贫防控工作认识

  我省是地贫高发区。重度地贫可导致死亡。地贫是导致我省出生缺陷高发、围产儿和婴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重症地贫患儿的出生对患者个人、家庭和社会都造成巨大的经济和精神负担。但地贫是可防可控制的,国内外实践证明,通过采取婚前检查、孕前检查以及产前筛查和诊断等防控措施,可减少重症地贫患儿的出生。各级卫生部门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东的高度,充分认识地贫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广泛宣传地贫防控知识,积极动员全社会参与地贫防控工作。

  二、广泛开展地贫防控宣传活动

  各地要围绕“世界地贫日”主题,大力开展地贫防控宣传活动。要充分发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以新闻、公益广告、科普知识问答等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同时要组织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世界地贫日”义诊宣传咨询活动,要加强与妇联、人口计生委和广播电视等部门的合作,大力宣传地贫干预工作的重要意义,普及地贫防治知识,广泛宣传地贫干预项目相关政策和提供地贫干预服务的程序、方法等,将地贫干预宣教工作与常规婚前、孕前、孕期、优生优育等保健宣教相结合,提高宣教工作效率和可及性,提升群众自觉接受地贫干预服务的意识。

  三、加强重点人群宣传教育

  各地要以育龄人群、婚前、孕前、孕期保健人群为重点人群,以医疗保健机构、学校、公共场所和电视广播等为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喜闻乐见的地贫防控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在新婚学校、孕妇学校等常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课程中,要加大地贫防控知识的宣传力度,普及地贫防控知识。

  四、加强妇幼保健人员培训

  2012年我省将对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妇幼保健人员进行地贫预防控制知识培训。各地要采取专家巡讲、技能竞赛等各种形式,深入组织妇幼保健人员认真学习掌握地贫预防控制相关政策和知识技能,进一步建立起覆盖全省城乡的地贫防控专业队伍,为群众提供规范、优质、及时有效的地贫防控服务。

  五、其他事项

  (一)为营造全省“世界地贫日”宣传氛围,我厅将统一印制一批地贫宣传材料,下发各地,并于5月8日在省妇幼保健院、南方医院举办大型预防控制地贫义诊宣传咨询活动。

  (二)为方便群众就医,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辖区具有婚前医学检查、产前诊断、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名称在各地市卫生行政部门的公众网进行公布。

  (三)请各地卫生行政部门将“世界地贫日”活动总结报告(含方案、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于5月31日前报送我厅妇社处。

  联系人:聂辉、陈婷婷

  电 话:020-83803017

  传 真:020-83850682

  邮 箱:gdwstjifuchu@21cn.com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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