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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洛阳市农业局
【发文字号】 洛市农[2012]34号
【颁布时间】 2012-05-02
【实施时间】 2012-05-0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299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洛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洛阳市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洛市农〔2012〕34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办),局属有关单位:

  

  为了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市局决定举办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并制定了实施方案。现将《洛阳市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洛阳市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全面提高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农产品质量的良好氛围,根据《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要求,决定于6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12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各县(市、区)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宣传周活动主题,以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农产品生产者、农资经营者牢固树立法律、道德、诚信意识,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构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诚信守法的外部约束机制;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文化建设,大力宣传诚实守信典型,为维护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坚实保障,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2年6月11日-17日。

  

  三、活动目的

  

  围绕“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的主题,组织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和现场咨询活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教授种植户科学种田知识,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资,提高广大群众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活动内容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周活动,以解决农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突出科普知识宣传,突出进村入户,讲求实效。重点包括以下内容: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6周年主题纪念活动。市、县同步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涉农法律法规,展示近几年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成果,印发《农产品安全消费指南》,引导群众安全消费。

  

  (二)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科技年”活动。组织多个专家组分赴各县(市、区),走进田间地头,现场指导群众种植(养殖)知识,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开展科技培训活动。市局将组织开展监管人员执法培训;市质检中心要组织检测人员培训;各县(市、区)要组织生产基地、农资经营户培训。

  

  (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大市场检测力度,把好农产品市场准入关。各县(市)、洛龙区、吉利区要对本辖区的“三品一标”生产基地进行一次排查,确保上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对除洛龙区、吉利区外的各区进行基地检测外,加强对其它单位的抽检力度,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把宣传周活动作为今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工作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区分责任,明确任务和重点,确保宣传周活动能够取得实效。

  

  (二)精心组织。各县(市、区)要按照市农业局的统一安排,结合本地实际,拿出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确保宣传周各项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局属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实际,完善宣传板面,印制实用、精美的宣传资料,准备培训教案,做好相关准备。

  

  (三)统一行动。各县(市、区)要整合力量,上下联动,在时间和内容上力求保持一致。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电台等各种媒体集中进行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为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市将在周王城广场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各县(市、区)也要在同天组织有关活动,具体时间听通知。

  

  (四)全面总结。“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要全面分析活动安排、宣传报道、活动效果等情况,认真总结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6月18日前将宣传周活动总结、报表(见附件)、相关图片资料等报市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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