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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开展专题宣传。组织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技能人才进行专场报告会;邀请获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进行专题讲演;举办技工院校或技能人才培养成果展览会等,在全社会营造技能就业,技能成才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现场宣传。组织举办校园开放日活动,组织生源集中的中学教师、校长和初高中学生实地参观学校;深入到生源集中的中学、农村乡镇召开家长和学生座谈会;依托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劳动保障协理员,建立一支技工院校招生信息员队伍,要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技工院校专门招生窗口,开展学制教育和职业培训常年招生。各技工院校要制作本校宣传册、各市要编写本市技工学校名录宣传册,并在城镇和农村广泛散发,指导学生报考技工院校等。 (五)开展校企对接宣传。组织部分技工院校与当地知名企业进行校企对接专项活动宣传,开展现场签约,推进深层校企合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宣传周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请当地有关部门参加,成立宣传周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并给予专门经费和人员支持。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高质量完成宣传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各技工院校要针对今年生源变化特点,结合本地、本校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地开展,又能收到扎扎实实的成效。 (三)突出宣传重点。各市要参考本通知所附宣传口号,结合地区实际情况,重点宣传国家和本地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高技能人才典型、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就、技工院校办学特色和就业情况等,提高全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认可程度。要特别加强对农村地区和劳动力输出量较大地区的宣传,引导更多农村青年读技校、学技能。 各市要及时总结活动成果和经验,并于5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省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联系人:徐宁 郭毅 电 话:025-83276048 传 真:025-83276093 邮 箱:guoyi@jshrss.gov.cn 附件: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口号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 全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暨技工院校招生宣传口号 一、没有一流的技工,就没有一流的产品。 二、技能型人才在推进自主创新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发展技工教育,培养技能人才,服务经济发展。 四、技工院校是培养技能人才的摇篮。 五、上技校,学技能,当技师,做贡献。 六、我学技术我成长,我有技能我骄傲。 七、发展技工教育,促进技能就业。 八、提高素质能强国,学好技术好就业。 九、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发展技工院校。 十、尊重劳动,崇尚技能。 十一、一本资格证书,一项职业能力,一个就业机会。 十二、职业资格证书,技能就业凭证。 十三、技能就业,技能成才。 十四、大力促进技工教育发展,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 十五、坚持高端引领、多元办学、内涵发展办学之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技工教育培养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