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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职成厅函[2012]16号
【颁布时间】 2012-05-10
【实施时间】 2012-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02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派员参加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派员参加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的通知

  (教职成厅函[2012]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加强国际职业教育交流合作,在新形势下共同推动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我国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于2012年5月14日至16日在上海联合举办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届时将有来自全球100多个国家、80多个国际组织共约600名政府官员和职业教育专家与会。经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协商,拟邀请国内有关方面的代表列席大会。现将参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内容

  

  大会的主题是“为工作和生活培养技能”,重点探讨如何改革和发展职业教育,以确保所有青年和成人均能获得工作和生活所需的技能。

  

  大会的主要内容:交流各国、各地区及国际组织发展职业教育的重要战略、政策制度、经验做法,分析当前和未来职业教育领域面临的共同挑战,研讨推动国际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交流合作的思路举措。

  

  二、会议时间

  

  2012年5月14日至16日。

  

  三、会议地点

  

  上海国际会议中心

  

  四、参加人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分管职业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和主管处长(每单位限报2人);

  

  2.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代表、示范性(骨干)高等职业学校代表(每地限各1人);

  

  3.部分职业教育工作实绩突出的地方人民政府代表和市(地)教育局局长;

  

  4.部分教育科研机构和社会团体代表;

  

  5.部分行业、企业代表。

  

  五、其他

  

  1.上述1、2两项参加人员,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统一填写参会回执(见附件)并组织与会,回执于5月11日前通过传真形式报送至会务组。3、4、5项参加人员由我部另行通知。

  

  2.请与会人员于5月13日下午530前到上海国际会议中心报到。报到地点:上海市东方滨江大酒店,上海浦东滨江大道2727号,总机:021-50370000。如需接站,请在会议回执中注明。

  

  3.会务组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综合处 贾厚林王立

  

  联系电话:010-66097867,传真:010-66020434

  

  电子邮箱:jia-hl@163.com

  

  附件:第三届国际职业技术教育大会参会回执(略)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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