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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国粮办展[2012]118号
【颁布时间】 2012-05-11
【实施时间】 2012-05-1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03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统计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19.隐患排查制度不健全、治理不到位、瞒报隐患和的隐患数量。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发现隐患后应及时整改,不得带“病”作业,发现重大隐患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按规定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粮食部门。每发现一个方面未达到上述要求,计1件隐患。

  20.应急管理不符合规定的隐患数量。企业应建立包括总体预案、专项预案、现场处置预案在内的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启动预案的设施设备等资源,并定期开展预案培训和演练,同时根据演练企业、企业经营环境变化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每发现一个方面未达到上述要求,计1件隐患。

  21.加工场所存在的隐患数量。填写在加工企业、加工车间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数量。

  22.露天、简易仓储粮存在的隐患数量。企业应将露天储粮设施、简易仓储粮设施、油脂浸出车间作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安全措施。每发现一个方面未达到上述要求,计1件隐患。

  23.其他隐患。填写在企业内发现的其他隐患数量。

  18.合计隐患件数。填写企业自查、或相关单位督察发现的,存在隐患的仓房栋数、设备台套数、企业户数之和。

  二、部门汇总表填表方法

  部门汇总表由专项行动治理情况分类汇总表和工作情况汇总表2张表格组成,由县、市、省粮食局根据企业或下级管理部门的报表汇总后填报,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上一级管理部门。

  (一)分类汇总表填报方法。根据企业或下一级管理部门的报表,按隐患类别进行汇总,然后上报上一级管理部门。

  (二)工作情况汇总表填报方法。

  1.汇总单位。填写负责汇总数据,制作报表的单位名称。

  2.单位。填写企业或下级管理部门名称。

  3.隐患合计。填写相关企业和下一级汇总单位发现的全部隐患数量之和。

  4.开展检查次数。填写本级及本级以下管理部门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派出的以专项行动为主要工作内容的检查组、工作组数量。

  5.检查企业数。填写本级及本级以下管理部门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检查的粮食企业数量总和,如不同时期、不同检查组重复检查一个企业,应按检查次数累计计算检查企业数量。

  6.发现隐患数。填写本级及本级以下管理部门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发现的隐患数量,不包括企业自查发现的隐患数量。隐患数量计算方法与企业报表“合计隐患件数”相同。

  7.发整改书份数。填写本级及本级以下管理部门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向企业或下级管理部门发出的问题整改书等文书件数。

  8.移送案件数。填写本级及本级以下管理部门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向安监管理部门、工商部门、检查机关等相关部门移送的专项行动有关的案件数量。

  9.处罚企业数。填写本级及本级以下管理部门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处罚企业的数量。

  10.处罚责任人数。填写本级及本级以下管理部门自开展专项行动以来处罚的有关责任人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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