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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科学技术部
【发文字号】 国科发社[2012]603号
【颁布时间】 2012-05-09
【实施时间】 2012-05-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03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科学技术部关于聘任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审查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聘任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审查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国科发社〔2012〕60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4号),做好我国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相关工作,根据《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建设审查办法》(科技部第15号令),科技部研究决定,聘任夏咸柱等50名同志为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审查委员会委员,聘期为五年(名单见附件)。

  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和支持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审查委员会委员的工作。

  

  
科学技术部

  二o一二年五月九日

  


  附件:

  
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审查委员会委员名单

  


  才学鹏、尹大强、王君玮、王国治、王健伟、王清勤、卢金星、叶强、左建平、田克恭、刘征涛、刘标、刘燕、吕京、曲凤宏、吴东来、宋广生、宋冬林、宋桂兰、张道茹、李文京、李劲松、李俊生、李景广、杨敏、苏艺、陈薇、陈国庆、武桂珍、郑永唐、金梅林、俞咏霆、夏咸柱、徐建国、徐苗、秦川、袁正宏、袁志明、郭建宏、郭德银、钱军、戚中田、梁米芳、黄培堂、曾林、曾毅、蒋玉文、鲁凤民、穆彬、瞿涤

  注: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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