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水利部
【发文字号】 水建管[2012]187号
【颁布时间】 2012-05-03
【实施时间】 2012-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0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水建管[2012]187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个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2]25号)要求,外部研究制定了《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联系人:戚波 柳林

  电话:010-63202711,63202132

  传真:010-63202685

  邮箱:zxzl@mwr.gov.cn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2]14号)和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2]25号)的要求,决定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重点,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和落实防范措施为手段,以进一步减少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为目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促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保障大规模水利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力度,促进建设各方主体责任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推进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突出源头治理,依靠先进科技等手段,着重解决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高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总体水平,有效预防水利工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水利工程施工安全。

  三、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专项整治范围为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水利部有关流域机构和直属单位负责开展其所属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专项整治工作;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管辖范围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内容

  1、检查项目法人是否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及打击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情况;检查是否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情况等。

  2、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和人员配备情况;安全生产培训、例会、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施工、生产作业场所安全防护情况;施工单位是否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检查施工企业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情况;检查劳动保护用品的配备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和救援演练情况;落实水利工程各项安全度汛措施,防范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情况等。

  3、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具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源排查记录;检查监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情况等。

  4、检查水利工程施工工地上使用的各类起重机械和脚手架,包括龙门吊、架桥机、塔式起重机、脚手架管件材质、各类模板等易发坍塌、坠落事故的危险源。重点检查塔式起重机的备案登记、安装、拆除、使用等是否符合规定,检查支架、脚手架支撑体系的搭设、验收、使用、拆除等是否符合规定。

  5、检查施工作业现场,严肃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保护纪律的行为。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