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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办发[2012]27号
【颁布时间】 2012-05-10
【实施时间】 2012-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09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加强全省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2〕27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公安厅、地震局、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加强全省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关于加强全省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地震局、省政府应急办)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各级各类幼儿园教职员工和幼儿的应急避险、逃生、自救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家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山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发〔2010〕8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就加强全省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重要性

  

  开展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是提高全民防灾素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千万个家庭幸福。近年来,在全国“中小学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消防日”等活动带动下,我省中小学校的应急疏散演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幼儿园的应急疏散演练工作还存在认识不到位、开展不普遍、演练不规范等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开展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幼儿园的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确保教职员工和幼儿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切实做好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各项工作

  

  (一)加强宣传教育。幼儿园要组织教职员工加强对洪水、建筑物坍塌、地震、火灾、幼儿上下学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知识的学习,使之熟练掌握应急疏散技能,切实提高多种情况下快速疏散幼儿的能力。要针对幼儿群体的特殊性,采取动画演示、互动游戏等通俗易懂、寓教于乐的方式,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增强教育效果。鼓励有关部门(单位)和机构开发有利于提高幼儿园应急疏散能力的文娱作品。

  

  (二)编制完善预案。应急疏散预案是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准则。幼儿园要根据所在地域气候、交通、建筑布局、灾害等不同情况,按照“内容完整、简洁规范、通俗易懂、便于操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的要求,编制修订火灾、洪水、建筑物坍塌、幼儿上下学交通事故以及幼儿园组织幼儿参加集会、文化娱乐、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的应急疏散预案。预案内容要涵盖工作原则、适用范围、组织体系、职责分工、应急准备、疏散实施、善后处置等各个方面。尚未编制应急疏散预案的幼儿园,要抓紧组织力量编制。编制或修订后的应急疏散预案要报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切实搞好演练。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要充分考虑幼儿群体的行为特点,可采取分班、分组等小规模的演练方式,避免幼儿发生拥挤、踩踏、摔伤等安全事故,确保演练活动安全顺利、规范有序、切实有效。演练前,幼儿园要根据演练科目的不同特点,制定专门的演练方案,明确疏散程序、疏散信号、疏散路线、疏散顺序、疏散场地和时间要求;同时,要做好对教职员工的培训,确保教职员工能够向幼儿详细讲解关键动作要领和注意事项。演练后,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修订预案,进一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加强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组织和保障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幼儿园应急管理工作负总责。政府有关部门对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工作要统一部署、各负其责、加强督促。教育、公安、消防、水利、卫生、环保、安监、地震、黄河河务等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对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指导。幼儿园举办者要为幼儿园开展应急疏散演练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创造良好条件。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或辅导员是班级应急疏散演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幼儿园要切实把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作为幼儿园安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定期研究,逐步改进应急疏散演练工作,不断提高幼儿园的安全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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