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太原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园)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太原代表团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太原代表团工作方案 经国务院批准,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四川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外交部、科学技术部、商务部支持的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技展会”)将于2012年6月22日至25日在四川省成都市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举行。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山西代表团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决定组团参会。现制定参会工作方案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主题:技术提升经济,合作创造未来。 (二)参展行业:环保、节能减排、节水产品,循环再生产品,汽车及配件,工艺品,新型建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纺织品,新型专用机械,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及专利产品等。 (三)主要内容 1.举办第四次apec中小企业对话世界500强财富论坛,邀请世界500强ceo、知名专家学者、中小企业及商会(协会)代表,共同探讨如何强化大小企业配套对接、实现大小企业技术协作,创造中小企业进入大企业采购链的机会,促进大小企业融合及国际交流合作;举办电子商务论坛、融资论坛、军民两用先进制造技术应用与发展交流研讨会、中小企业局长圆桌会议等。 2.展览展示apec各成员(澳大利亚、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中国香港、印度尼西亚、日本、韩国、马来西亚、墨西哥、新西兰、巴布亚新几内亚、秘鲁、菲律宾、俄罗斯、新加坡、中国台北、泰国、美国和越南)经济体中小企业新产品、新技术。 3.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洽谈对接、国际采购商到会采购、四川省推介等交流活动。 (四)日程及活动安排 布展时间:6月18日一21日。 开幕时间:6月22日上午9:00。 展洽时间:6月22日上午9:00--6月25日下午16:00。 技术交流及论坛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五)参展要求 1.参展企业条件 (1)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具有企业法人资质; (2)拥有国家、省、市或国外知名商标; (3)在行业中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行业带动性强; (4)特殊行业企业具备国家相关认证。 2.参展产品要求 (1)具有本行业代表性、先进性和产品特色、技术特色、服务特色; (2)产品有注册商标,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标准; (3)食品类产品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医药类产品具有医药生产许可证及药品批准文号,工艺品具有地方特色及代表性; (4)精密零配件、电子仪表、纳米材料等新材料类、生物医药、新型建材等具有较高科技含量,能代表中小企业发展水平的产品。 (六)我市推荐项目及布展要求 山西代表团将收集汇总“山西省中小企业合作洽谈项目名录”,集中向中外客商广泛推介宣传。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项目、产品推荐组织上报工作。 市代表团负责我市展位整体布展;各参展企业负责提供展品、展览图片、企业宣传资料等。展位费统一由市财政支出。各参展企业要主动积极与外地参展单位联系,开展经贸合作洽谈。 二、太原代表团组织机构 团长:张金旺(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团长:窦力奋(市政府办公厅副调研员) 茹述创(市中小企业局局长) 刘志勇(市中小企业局副局长) 成员: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有关负责人。 代表团下设秘书处,负责工作方案起草,活动组织安排、沟通协调,资料归档,项目征集审定发布,展会布展,参展成果汇总上报等日常事务。 三、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要制定参会工作方案,做好参展宣传组织、报表报送和参展项目产品推荐上报等工作。 (二)5月18日前,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部门确定并报送参会代表和工作人员名单;6月18日,参展人员到达成都并开始布展;6月21日,参会人员报到,检查布展情况;6月22日--25日,参加技展会各项活动。 附件:第七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分团报名及汇总统计表(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