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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团参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建县区分团参会,确保参会经费落实。 (二)明确布展分工。综合展区参展图片、文字资料由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市外宣办配合;太原综合展区布展费(3万元)由市财政核拨。 (三)广泛宣传推介项目。招商展务组要做好招商项目在“中博会网站”发布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招商部门要利用“中博会”网站积极宣传推介各类招商项目,多渠道主动邀请客商,多形式招商洽谈,充分利用“中博会”网站项目对接系统和“网上中部博览会”平台以及省投资促进网站,做好网上项目对接。 (四)组织特色企业参加商品展示活动。招商展务组要认真组织山西华夏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水塔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酒厂、太原市小店区联合兴业商贸行等参展企业筛选参展商品,制作宣传资料,确保展品特色。 (五)保障工作经费。分团参会人员属市财政拨款单位的,由市财政局审核名单后拨付,集中管理使用。经费主要用于分团综合展区布展、会议资料印刷、组织项目对接洽谈、市政府招待晚宴、媒体广告宣传和工作人员参会期间的交通、食宿、往返机票等开支。各县(市、区)、开发区参会人员费用由本单位自理,自行安排食宿交通(各单位务于5月10日前将参会驻地、抵达长沙时间、联络员姓名及手机号码报分团会务组)。各单位安全工作由行政首长总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