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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太原市政府
【发文字号】 并政办发[2012]36号
【颁布时间】 2012-05-10
【实施时间】 2012-05-1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0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商务局关于第七届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太原分团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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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团参会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抓紧组建县区分团参会,确保参会经费落实。

  (二)明确布展分工。综合展区参展图片、文字资料由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市外宣办配合;太原综合展区布展费(3万元)由市财政核拨。

  (三)广泛宣传推介项目。招商展务组要做好招商项目在“中博会网站”发布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招商部门要利用“中博会”网站积极宣传推介各类招商项目,多渠道主动邀请客商,多形式招商洽谈,充分利用“中博会”网站项目对接系统和“网上中部博览会”平台以及省投资促进网站,做好网上项目对接。

  (四)组织特色企业参加商品展示活动。招商展务组要认真组织山西华夏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山西水塔老陈醋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酒厂、太原市小店区联合兴业商贸行等参展企业筛选参展商品,制作宣传资料,确保展品特色。

  (五)保障工作经费。分团参会人员属市财政拨款单位的,由市财政局审核名单后拨付,集中管理使用。经费主要用于分团综合展区布展、会议资料印刷、组织项目对接洽谈、市政府招待晚宴、媒体广告宣传和工作人员参会期间的交通、食宿、往返机票等开支。各县(市、区)、开发区参会人员费用由本单位自理,自行安排食宿交通(各单位务于5月10日前将参会驻地、抵达长沙时间、联络员姓名及手机号码报分团会务组)。各单位安全工作由行政首长总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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