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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全面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创新信息化推进机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促进工业绿色低碳发展。 1.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水利厅、环境保护厅、质监局) 2.促进工业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环境保护厅) 3.发展循环经济和再制造产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4.积极推广低碳技术。(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 5.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6.提高工业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省安全监管局) (五)实施质量和品牌战略。 1.提升工业产品质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 2.加强自主品牌培育。(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外经贸厅、质监局) 3.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推动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协调发展。 1.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发展一批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外经贸厅、国资委) 2.促进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加强企业管理和企业家队伍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七)优化工业空间布局。 1.调整优化工业生产力布局。(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2.推进产业有序转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3.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八)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和水平。 1.提高工业领域利用外资水平。(省外经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2.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省外经贸厅) 3.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省外经贸厅) 三、重点领域发展导向分工安排 (一)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二)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三)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增强电子信息产业核心竞争力。(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五)提高国防科技工业现代化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六)加快发展面向工业生产的相关服务业。(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 (七)推进重大产业基地和项目建设。建设湛江钢铁精品生产基地,打造珠三角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聚区,建设世界级石化产业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实施《工业转型升级规划》作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举措,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当好工业转型升级工作的排头兵。 (二)加快启动和实施一批基础好、带动性强的重点项目,切实加快湛江钢铁精品基地、珠三角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集聚区、石化炼化一体化珠三角产业区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力争在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 (三)认真做好目标完成工作的跟踪监测和信息发布,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公布负责的监测指标的完成情况,各地要定期公布本地区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工业转型升级规划》的政策规定,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结合《工业转型升级规划》的实施要求,统筹做好《广东省高技术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专项规划的实施工作,将《工业转型升级规划》的各项任务要求与我省相关专项规划紧密结合,一并落到实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