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做好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燕山办事处: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学前教育督导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教督〔2012〕5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市教委、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研究,决定依据《关于对区县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专项督导的通知》(京教督〔2012〕1号)对各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进行督导监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测对象 本监测统计的对象为各区县人民政府和燕山办事处。 二、监测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情况,幼儿园结构、分布、建设、分级分类情况,适龄儿童入园情况,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教师队伍结构情况等。 三、监测工作程序 2012年5月31日前,由各区县政府组织本区县教委及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监测统计指标填报本区县监测统计表,表内学年数据采集的报告期为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止,教育经费和幼儿园建设的有关数据报告期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情况汇总表只填报2009-2010学年度数据(其中教育经费填报2010年度数据),以后不再报送此表。经区县政府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并盖章后,上报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纸介质报表,同时将电子报表发送:ye@0-3-6.com。 每年6月30日前,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各区县上报的监测统计表进行抽查、核实并录入监测统计数据库,整理监测统计数据,填写教育部《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表》,于7月31日之前上报教育部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建立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督导监测台帐。综合分析各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统计数据,结合北京市区县教育工作满意度入户调查的学前教育阶段满意度信息,撰写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监测报告,跟踪监测各区县学前教育发展状况。 四、监测要求 (一)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建立主要领导责任制,由各区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区县教委、统计局、公安分局、人口计生委、财政局、流管办、各街道(乡镇)、教育督导室等相关部门做好监测统计工作,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提供必要的经费及设备,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坚持实事求是和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按照监测报表规定的各项指标内涵,认真填报相应数据,确保统计、测算及上报数据真实、准确、可靠,凡与教育统计报表相关数据要与上年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统计报表及全市教育经费统计报表一致。 (三)本监测报表采用全市统一格式,各区县必须严格执行,不得自行更改。报表其他内容也要填写完整,不得遗漏项目,包括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时间等。 (四)各区县要确保统计资料按时上报,要严格遵守本监测报表规定的报出时间。 联系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地址: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7号北京奥运大厦1408室 邮政编码:10008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叶奕民 (邮箱:ye@0-3-6.com) 杨江林 51994918(邮箱:yangjianglin@bjedu.gov.cn)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1 北京市区县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基本情况汇总表 (2009-2010学年度) 表号:京 教 督 统 1 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批准文号:京统函 [2012] 73号 有效期限:2012年7月31日止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续表)
负责人: 填表人:报出时间: 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十六个区县和燕山地区 2.报送单位:各区县政府和燕山办事处 3.报送时间及方式:2012年5月31日前上报纸介质和电子报表 4.审核关系:5=7+11;7=8+9+10;11=12+13+14;17=18+19; 北京市区县幼儿园结构情况统计表 (2010-2011学年度)表号:京 教 督 统2-1 表 制表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批准文号:京统函 [2012] 73号 有效期限:2012年7月31日止 填报单位名称(盖章):
负责人: 填表人: 报出时间: 年月日 说明: 1.统计范围:十六个区县和燕山地区 2.报送单位:各区县政府和燕山办事处 3.报送时间及方式:2012年5月31日前上报纸介质和电子报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