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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商务部
【发文字号】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23号
【颁布时间】 2012-05-15
【实施时间】 2012-05-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17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23号――2012年度第二次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资质及初审、复审公告

[接上页]


  (1)组织本地区企业填写《申请投标企业资格申报表》(附件2),填写本地区《投标企业资格情况统计表》(附件3)。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送招标办公室复审。

  

  (2)申请企业初审须提供:

  

  ① 2011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有合法会计师事务所认证证明;

  

  ② 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已按期足额缴纳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

  

  ③ 生产企业所在地级(含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排污许可证或达标排放证书和本年度达标排放环境监测报告;

  

  ④ 镁砂、滑石、矾土产品矿源企业的合法开采证明;

  

  ⑤ 在2012年第一次招标中已经具备投标资格的生产企业,如需在本次资格初审中申请审核其2011年出口供货业绩,须向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供本企业2011年有关产品出口供货的增值税发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书复印件。如企业是第一次申请资格初审,则须向各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供本企业2009-2011年有关产品出口供货的增值税发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书复印件。如企业不申请审核出口供货业绩,则不需提供该资料。

  

  上述材料均须由申请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确认。

  

  参加2012年第二次矾土、碳化硅投标的企业中,已具有2012年第一次投标资格的均可参加投标,不用再提交申报材料(如果生产企业需要核准供货量,仍须按公告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新申请企业,请按前述矾土、碳化硅出口招标资质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3)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收集初审材料,并与招标办公室分别备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须向招标办公室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环保达标排放证书和环境监测报告、企业有关产品出口供货的增值税发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书、合法开采证明复印件。

  

  (4)资格初审于2012年6月8日17时前结束,如未在上述时限内上报,招标委员会将不予受理。

  

  (二)资格复审。

  

  1.招标办公室负责对企业投标资格进行复审。

  

  2.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通过资格初审的合格企业名单及有关数据、材料寄送招标办公室复审。

  

  3.为了进一步严格资格审查工作,自2011年第二次招标起,招标办公室对企业出口供货增值税发票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书正本进行复核。需审核出口供货业绩的企业在上报上述复印件后,须将出口供货增值税发票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书正本,及正本扫描(或照片)件的刻录光盘在资格初审截止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招标办公室进行复核。不提供正本文件的企业供货业绩不予核准。

  

  4.资格复审于2012年6月22日前结束。复审结束次日,招标办公室将招标结果上报招标委员会。

  

  5.招标委员会对上述复审材料进行审定后,视具体情况另行确定招标时间并发布招标公告。

  

  (三)其他事项。

  

  为保证招标商品数据的准确性,招标委员会责成招标办公室对各招标商品生产企业供货实绩进行审核,有关生产企业须参加招标办公室组织的出口供货实绩网上核查,具体办法由招标办公室另行通知。

  

  为保证复审合格企业顺利投标,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具备投标资格的企业信息提交至商务部电子商务中心。有关投标网络问题请及时咨询商务部电子商务中心(联系电话:010-67800208,67800369)。

  

  
商务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1.招标商品海关税号

  

  

序号

商品名称

海关编码

商品解释

1

碳化硅

28492000

碳化硅

38249099.10

粗制碳化硅,其中碳化硅含量大于15%(按重量计)

2

滑石块(粉)

25261020

未破碎及未研粉的滑石

25262020.01

滑石粉

25262020.90

已破碎或已研粉的其他天然滑石

38249091

按重量计含滑石50%以上的混合物

3

镁砂

25191000

天然碳酸镁(菱镁矿)

25199010

熔凝镁氧矿(电熔镁、包括喷补料)

25199020

烧结镁氧矿(重烧镁、包括喷补料)

25199030

碱烧镁(轻烧镁)

25199099.10

其他氧化镁含量在70%以上的矿产品

25309099.10

废镁砖

25309099.30

水镁石

38249092

按重量计含氧化镁70%以上的混合物

4

矾土

25083000

耐火粘土(包括矾土、焦宝石及其他耐火粘土)

26060000

铝矿砂及其精矿



  注:如国家2012年海关进出口税则涉及上述产品税则号增列或拆分的,则以新增列或新拆分的海关税则号为准。

  

  2.申请投标企业资格申请表

  

  商品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出口金额单位:万美元

  

企业名称

商会会员证号

13位代码

海关代码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2011年企业销售收入

2011年净利润

2011年所有者权益合计

2011年企业进出口总额

           

2008年该商品

2009年该商品

2010年该商品

2011年该商品

2008年该商品

2009年该商品

2010年该商品

2011年该商品

出口数量

出口金额

出口数量

出口金额

出口数量

出口金额

出口数量

出口金额

供货数量

供货金额

供货数量

供货金额

供货数量

供货金额

供货数量

供货金额

                
                
                

企业填表人

 

企业公章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企业地址

 

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及签字、公章

 年 月 日



  注:1、注册资本须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数填写。

  2、商品销售收入、净利润须按本企业损益表。

  3、实收资本、所有者权益合计数须按本企业资产负债表填写。

  4、进出口总额、该商品出口数量、出口金额须按海关统计填写。

  5、出口供货数量、供货金额须凭增值税发票和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填写。

  

  3.投标企业资格情况统计表

  

  商品名称: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13位代码

海关代码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2011年企业销售收入

2011年净利润

2011年所有者权益

企业进出口总额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联系人:商务主管部门名称(公章)

电话:

传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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