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商务局: 近期,商务部下发通知,要求做好全口径外资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运行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基础代码转换 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统计局2012年1月5日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做好新系统与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旧系统)的行政区划数据转换合并(基础代码转换方法参见附件1);并核对《新旧系统行政区划对照表》(见附件2);编制外商投资主管部门代码,填报《新系统主管部门代码表》(见附件3);全面清理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发放及归口统计部门,明确不再保留的主管部门,填报《不再保留的主管部门登记表》(见附件4)。 二、做好新旧系统间的数据导入 市级以下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导入本单位的汇总表数据及基础参数。新系统维护单位广州新盛通公司(以下简称新盛通公司)负责数据导入技术支持以及企业审批发证数据(包括企业批准证书数据、批准证书注销数据、关停企业登记数据、项目备案数据、鼓励类项目确认书、进口更新设备证明等)导入。 5月11-17日,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在汇总4月份数据后,重新导入本单位数据。5月18日-20日,新盛通公司导入最新的企业审批发证数据。数据导入操作方法参见新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三、加强使用单位管理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整理本地区使用单位(包括发证和归口统计部门)情况,填写《使用新系统的主管部门登记表》(见附件5),报我厅(外资处)。如需新增发证和归口统计部门,可一并填报并加注。商务部将会同新盛通公司对各地填报情况进行核实,由新盛通公司根据核实结果确认使用单位并赋予管理员账号,进行相关功能授权。对于主管部门代码发生变化的使用单位,在新系统运行前暂不更改其管理员账号,待新系统正式启用时再同步更改。 各使用单位管理员负责管理本单位操作员,为操作员创建账号、绑定u-key并授权等。新盛通公司将结合使用单位授权情况确认操作员的授权权限。 四、工作要求 (一)新系统运行前的准备工作较为庞杂,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本地区使用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二)商务部将会同新盛通公司制作新系统操作手册、常见问题解答和培训视频,于5月上旬在新系统中发布,请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使用单位认真学习。各市也可以结合具体业务需要做好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开展新系统使用单位操作员培训。 (三)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应要求使用单位切实增强保密意识,对操作员账号及u-key授权信息严格保密,确保新系统运行安全。 有关材料请于5月8日下班前报我厅(外资处),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厅及新盛通公司联系。 联系人:外资处 邹晶 电 话:0531-89013593 邮 箱:6163591@163.com 新盛通公司 阳君 林锦双 电 话:020-38811918转2612、2618 传 真:020-85618500 邮 箱:wzyw@isb2b.com 附件:1.基础代码转换方法 2.新旧系统行政区划对照表 3.新系统主管部门代码表 4.不再保留的主管部门登记表 5.使用新系统的主管部门登记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八日 附件1 基础代码转换方法 一、统一行政区划代码 由于部分编码方式存在差异,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问题,目前使用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旧系统)中,各地区所采用的行政区划代码与现行国家标准不尽一致。为准确标识外商投资企业所在地,新系统拟采用国家统计局2012年1月5日公布的《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为各级行政区划赋码。新系统的行政区划代码将由商务部统一维护,旧系统行政区划代码由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自行维护(见旧系统中“系统管理->基础编码->代码表->行政区划”功能)。 为便于工作,请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对照《最新县及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表》(可从国家统计局网站下载,网址为http://www.stats.gov.cn/tjbz/xzqhdm/t20120105_402777427.htm),向我部填报本地区《新旧系统行政区划对照表》。 新系统正式运行前,暂不启用新行政区划代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仍使用旧系统代码正常加载初始数据。系统正式运行时,启用新的行政区划代码,并同步完成行政区划数据的转换合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