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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陕建发[2012]124号
【颁布时间】 2012-05-08
【实施时间】 2012-05-0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34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陕建发[2012]124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建设规划局: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提高农户档案录入质量和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精心安排和部署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是农村危房信息及其改造情况的基本资料库,是监管农村危房改造的重要手段。随着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力度的加大,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全国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加强了数据验证,并将信息系统建设和农户信息录入纳入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提出明确要求。各地一定要提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县(区)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根据任务情况,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专职人员,配备必要的设备,负责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管理,组织做好农户档案信息系统录入及校核工作,确保农户档案信息录入的质量。

  

  二、完善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人员技术培训

  

  2012年,我省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信息管理工作主要分为农户档案信息和资金管理两部分。其中,为确保与国家数据采集信息一致,要求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直接录入全国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信息系统,登录网址为http://wfgz.mohurd.gov.cn/(用户代号及密码见附件),有关详细使用说明书请从该网址首页直接下载。信息系统其它有关通知、说明和更新也将在该网址首页发布,请各市县建设部门及相关信息管理人员及时查阅。资金管理要求继续录入陕西省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今年,我们将加大对全省各县(区)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户档案信息采集、录入、识别技术和能力,切实提高我省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管理水平。

  

  三、落实责任,及时完成信息录入工作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定》,县级建设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全县农户危房改造信息工作的责任人,全面负责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工作,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县建设部门要严格按照录入要求,及时组织乡镇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的填报工作。在此基础上,及时、全面、真实、完整、准确录入农户改造档案信息,不得缺项。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对本地区录入的农户档案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今年全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8月底前必须全部录入信息系统。各地要尽快将任务落实到户,立即将农户信息录入信息系统,房屋开工、竣工后,应及时将信息系统补充完善,11月底前信息系统竣工率要达到100%。资金拨付情况每月必须至少填报一次。省厅将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录入的考核,并将信息系统录入工作作为考核各地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的重要内容以及下年度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省建设信息中心庞国庆电话:87882172-8181

  

  省厅村镇处张珂87294031

  

  
二○一二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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