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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鲁人社字[2012]292号
【颁布时间】 2012-05-04
【实施时间】 2012-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36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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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开展试点。2012年7月开始,各试点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开展平时考核试点工作。要不断总结试点工作情况,及时解决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探索完善平时考核政策和措施。

  

  六、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公务员平时考核是加强公务员日常管理、提高公务员队伍整体素质、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和有效手段。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平时考核工作的领导体制和责任,确保考核试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单位主要领导对本单位平时考核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责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平时考核;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机构公务员的平时考核;人事(干部)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探索完善平时考核制度。各试点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完善平时考核制度。要充分利用现有办公网络构建公务员平时考核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网络化管理,提高平时考核工作效率。要在认真总结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修改完善平时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考核工作机制。尚未开展平时考核试点工作的部门(单位),要结合实际,参照有关要求,认真研究平时考核工作,制定相应办法措施,把平时考核制度尽快建立起来。

  

  (三)加大平时考核结果使用力度。要把平时考核与公务员日常管理相结合。主管领导要针对被考核公务员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沟通,指导和督促其弥补不足,改进工作。要把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挂钩,确定年度考核等次时,平时考核结果应占有较大的权重,对落实平时考核制度较好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优秀比例等次上给予适当倾斜。要把平时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岗位交流、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要将平时考核与政府目标考核、领导班子考核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合力效应,不断推进平时考核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加强平时考核试点工作指导监督。平时考核试点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管理。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注重发现典型,培养典型,总结推广典型,跟踪了解试点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推动试点工作不断深入开展。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将采取专题培训、座谈交流、学习考察等形式,开展试点工作的相互交流和学习,为在全省全面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积累经验打好基础。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公务员局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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