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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政府
【发文字号】 成办发[2012]31号
【颁布时间】 2012-05-04
【实施时间】 2012-05-0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36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都市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三)创新招商引资方式。一是实施“以商招商”。密切联系已落户我市的重点企业和关联企业,锁定拟增资扩产重点目标企业,促进企业增资扩产和关联农业企业落户我市,形成“引一个,带一串,连一片”的集群招商效应。二是实施“上门招商”。根据跟踪洽谈项目推进情况,每月开展一次由市领导带队的目标企业拜访考察活动,促成企业落户。三是实施“平台招商”。用好重大活动平台,针对“央企、外企、民企”三类重点目标群体,举办现代农业投资促进活动,捕捉重点项目信息,开展对接洽谈。四是实施“资源招商”。发挥“商(协)会资源”、“领馆资源”和“友城资源”,引进国内外知名农业企业投资建农业孵化园、种苗繁育基地、食品研发基地、农产品电子商务以及农业总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政府要强化都市现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加强招商引资队伍建设,提高招商引资能力,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要建立项目跟踪、督办制度,加快建立外来投资前期咨询、中期代理和后期保障服务体系,逗硬目标考核,确保招商引资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用好农村产改成果。积极探索实践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土地流转规模经营模式,鼓励农民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等农村产权,通过转让、租赁、入股、抵押等方式粘合社会资本。加快促进城乡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引导工商资本、社会资金大规模投入示范区现代农业建设。

  (三)加大政策支持。落实好已出台的农业产业发展政策,同时,对引进的外省(区、市)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积极向省上争取比照本地省级重点龙头企业给予优惠政策支持。发挥好我市政策性农业投资公司融资平台作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四)扩大对外宣传。编制农业投资指南宣传资料,提高宣传推介的实效性;利用举办各类论坛、会议契机,开展农业投资推介活动;借助专家、企业和第三方咨询机构等力量,大力宣传成都农业投资环境。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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