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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成都市政府
【发文字号】 成府发[2012]24号
【颁布时间】 2012-05-03
【实施时间】 2012-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3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成府发〔2012〕24号)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市国土局《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关于成都市中心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市国土局)

  


  一、目的和编制依据

  (一)目的。深入贯彻中央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重要部署,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土地供应统筹管理,推进实施天府新区建设和交通先行、产业倍增、立城优城、三圈一体、全域开放“五大兴市战略”,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2012年房地产用地管理和调控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6号)等相关要求,制定成都市中心城区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二)编制依据。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依据我市中心城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产业发展布局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及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制定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和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规定,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全力保障年度建设项目用地需求,节约、集约、高效用地,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城乡统筹原则。合理调整用地布局,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

  2.节约集约用地原则。严格控制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节约、集约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大户型商品住房供地,严禁别墅类项目供地。

  3.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原则。合理确定住房用地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对列入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在土地供应上做到“应保尽保”。

  4.“产业倍增”原则。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切实保证资源向优质重点产业倾斜,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作用。

  5.“立城优城”原则。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北城改造(以下简称“北改”)工程,改变城北片区老旧城市形态和落后的生产力布局,推动城北片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6.供需平衡原则。严格保护耕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优先利用存量土地。

  7.有保有压原则。对有利于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项目要全力保证,严格控制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特别是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的项目。

  三、计划指标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2012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215公顷以内。其中,根据市土地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2012年度中心城区供应经营性用地指导性供地计划400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2012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18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330公顷,住宅用地278公顷(其中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共57.97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240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87公顷。

  (三)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2012年度中心城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上,工矿仓储用地主要分布在北面金牛高科技产业园区内;保障性住房用地(含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按照各方位综合考虑原则,在西面、北面和东南面三环路与绕城高速之间选择周边基础设施较完善、交通较为便利、整体配套相对成熟的地块保障供应;商服和商品房用地供应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北改”片区、锦江区沙河堡片区、武侯区晋阳片区和成都高新区南部新区范围内。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情况。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成办函〔2012〕19号)精神,安排2012年中心城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用地计划共计57.97公顷,做到土地供应“应保尽保”。同时根据房管部门提供的公租房市场需求情况和年度实施计划,继续在招拍挂出让商品住房用地中按项目住房建筑面积3%-5%左右的比例配建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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