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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建省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文[2012]160号
【颁布时间】 2012-05-03
【实施时间】 2012-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3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平县撤销城厢乡设立城厢镇的批复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武平县撤销城厢乡设立城厢镇的批复

  (闽政文〔2012〕160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武平县城厢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龙政综〔2011〕56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武平县撤销城厢乡建制,设立城厢镇,以原城厢乡的行政区域为城厢镇的行政区域,政府驻地不变。

  

  你市有关各级政府要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上述行政区划调整,依法开展相关方面的工作衔接,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等问题,确保安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所需经费由你市自行解决。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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