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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12]27号
【颁布时间】 2012-05-03
【实施时间】 2012-05-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38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鄂政办发〔2012〕27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组建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的批复》(鄂编发〔2003〕5号)和《湖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管理体制的通知》(鄂编文〔2010〕33号)精神,设立湖北省南水北调管理局,为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挂湖北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管理体制。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南水北调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我省南水北调宏观政策研究。

  (二)负责省南水北调工程领导小组全体(扩大)会议及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组织协调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立项、资金筹措和使用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实施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建设与管理,协调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五)组织协调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协调开展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文物保护工作。

  (六)协调落实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及汉江中下游调水影响区生态环保和对口协作工作,参与协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丹江口库区文物保护工作。

  (七)参与研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资源调度与管理,配合开展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试点建设。

  (八)受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委托,承担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建设部分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南水北调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研究拟订我省南水北调工程建设有关政策和管理办法;组织制定局机关规章制度;负责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会务、接待、后勤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报送、宣传、信访、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二)秘书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社会保险、教育培训、职称与职业资格、外事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开展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的稽察。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

  (三)规划处。

  参与研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资源调度与管理;参与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及汉江中下游调水影响区水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监管工作;参与汉江流域水利现代化试点规划的编制。组织编制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建设项目投资计划;承担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南水北调有关专题研究。

  (四)财务处。

  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承担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部门预算编制、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内部审计工作。

  (五)建设与管理处。

  组织开展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配合审查审核建设项目技术设计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建设的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和工程验收等工作;承担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建设部分行政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六)经济发展处。

  协调落实南水北调中线水源区和汉江中下游调水影响区“抓南水北调机遇、促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和对口协作工作;组织协调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征地拆迁安置规划的实施,协调开展南水北调汉江中下游四项治理工程文物保护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设立机关党委办公室,与秘书处合署办公。

  三、人员编制

  省南水北调管理局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4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正处级领导职数8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专职纪检监察员各1名),副处级领导职数8名。

  四、其他事项

  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五、附则

  本规定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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