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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
【发文字号】 宁政函[2012]95号
【颁布时间】 2012-05-16
【实施时间】 2012-05-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46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镇北堡收费站的批复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镇北堡收费站的批复

  (宁政函〔2012〕95号)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你厅报来《关于撤销吴忠黄河辅道桥收费站和镇北堡收费站的请示》(宁交发〔2012〕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交通运输部等五部委《关于开展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11〕283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同意撤销镇北堡收费站,g110高家闸收费站移至110线k1221+070处,更名为g110团结收费站。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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