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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国家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情况,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的专项执法监督活动,组织协调对食品重大安全事故的查处,组织协调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 (十一)参与研究和指导全市对外经贸、国内贸易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做好行业的安全生产和社会稳定工作;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进行业信用建设。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承担局机关电子政务;协调督办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保障各种相关会议,督办会议议决的事项和领导批示;做好公文处理、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负责财务经费、票据、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管理;协调外事接待工作;承办全市经贸活动中外国人入境签证通知工作;综合商务工作情况;负责起草局重要文件;组织或参与组织商贸业重大课题调研(交流)活动;负责局机关政务公开工作和行业政务信息、动态、文告、内参的编发;负责对外宣传和新闻发布;负责与对口的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信息综合部门的协调联系。 (二)规划财务处 负责拟订全市商贸业发展的规划;编报市、区年度进出口计划和全市商务统计报表;监测、分析商务行业财务运行状况;承担重点企业运行情况监测、调研;负责中央商贸扶持资金的统筹协调,负责外贸扶持资金的衔接统筹、组织实施以及资金审核;拟订外贸出口扶持政策,编制地方资金预算并组织实施;做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扶持促进工作;协调促进银贸、税贸、汇贸、险贸协作;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执行外汇、金融、出口退税、信保等政策;承担企业申请进出口银行信贷和有关专项资金项目转申报工作;配合打击出口骗税、逃套汇等违法行为;负责外经贸电子商务推动等相关工作;协调必要的系统内审计及指导工作。 (三)对外贸易处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及政策,执行货物进出口管理,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的申报和分配,负责特殊进出口商品经营资质的申报,签发各类进出口许可证件;承担对外贸易经营者的经营资质备案登记及相关事务;拟订外贸进口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管理企业参加国内促进出口专业展会的工作;配合使用及管理相关外贸扶持资金;指导企业加强进出口商品管理,研究和推广新的国际贸易方式;指导和促进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商贸企业的招商引资方案,指导和协调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组织参加全市性重大招商活动,跟踪重大招商项目的进展情况;促进外贸产品设计及创新工作。 (四)加工贸易处 负责拟订全市推动加工贸易发展和转型升级的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加工贸易业务的管理与协调及权限范围内的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开展加工贸易统计与信息化工作;负责加工贸易项下产品的进口关税配额管理;联系协调相关口岸职能部门,做好“大通关”工作,促进“关贸”合作;负责重点出口企业、重大项目及特殊监管区的运行协调工作;执行国家加工贸易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外贸经营秩序,配合海关打击走私、贩私活动;组织实施科技兴贸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鼓励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促进优化进出口结构的政策措施;承担科技兴贸联合工作机制相关工作,指导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管制的法律和政策,依法承担两用物项和技术进出口许可证件的审批和发放工作,配合商务部应对国外对华出口管制工作。 (五)政策法规处(世贸组织事务咨询联络处) 负责局机关规范性文件报审备案等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实施全市商贸行业立法工作,承担商贸纠纷的调查与协调工作,承担商贸行业的法律咨询、法律救济、普法教育和局机关行政诉讼工作;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组织出口商品涉及国外贸易救济措施的应对,对地方性法规、规章及政策提出wto合规性建议,履行商务部委托"中国政府世贸组织通报咨询局联络点"职责,负责向境内外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提供wto有关咨询;调查、收集企业遭遇的国外贸易、投资、技术壁垒措施,以及企业的要求与建议,协调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及我国技术性贸易保护体系的相关工作;负责反垄断工作,协助商务部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受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磋商和申报并提交商务部,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并开展相关培训宣传工作;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方面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