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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审计署
【发文字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9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7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9号——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接上页]
(三)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截至2011年9月,所属第三十八研究所等7家单位的279名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违规持有下属企业股权3641.3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第三十八研究所等两家单位已清退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违规持有的股份,其余5家单位已向集团公司报送清退方案,将逐步完成清退工作。

  2.2004年至2011年10月,中国电科本部及所属第十五研究所等5家单位的17名中层以上干部违规在集团或下属研究所的控股、参股企业兼职,获取报酬共280.1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电科本部及第十五研究所等5家单位的相关人员已退回兼职报酬。

  3.2007年至2010年,所属第十五研究所、第五十四研究所等5家单位为职工垫资购买限房价限套型普通商品住房或建设住房等,涉及金额3.81亿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3家单位已将垫支款项全部收回;另两家单位制定了垫资收回计划,完善了相关管理制度。

  4.中国电科所属公司层级和数量过多,内部资源缺乏有效整合。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中国电科研究完善了集团公司规划的措施和方案。

  此外,2005年至2009年,所属第十四研究所等两家单位投资建设的新区等4个项目,未按规定报主管部门备案;所属第五十四研究所等两家单位未经国土部门批准,将8856.93平方米的工业、科研住宅用地转用于建设经营性酒店等。审计指出后,所属相关单位已向有关部门报批或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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