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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审计署
【发文字号】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14号
【颁布时间】 2012-06-01
【实施时间】 2012-06-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7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14号——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2010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接上页]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一汽集团进一步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建立了基建、技改项目竣工验收程序等7项管理制度;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在相关管理文件中专门补充要求,明确规定施工单位变更项目经理需经业主正式批准。

  (四)内部管理存在的问题。

  1.2009年至2011年,一汽集团营销管理部及所属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未严格审核广告费和部分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多支付广告费、代理费及工程款2149.01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相关企业已收回多支付的款项,调整了相关账目,并制定了媒体采购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等两项业务管理规定,加强了对费用支付的审查。

  2.2010年,所属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明公司)将汽车报警器销售业务、班车和物业服务业务交由该公司原负责人控股的两家公司承担,使其通过转售和转包不当获利。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一汽集团解除了对启明公司原负责人的返聘,对班车、物业服务重新进行公开招标,降低了相关费用;终止了有关单位的汽车报警器销售业务。

  3.2010年12月,所属一汽大众销售有限公司通过插件程序,阻断整车销售系统和财务系统之间的数据交换,使财务系统数据与整车销售系统无法保持同步,影响年底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重新规范汽车销售业务确认流程,修订了商品车销售收入流程等两项制度。

  4.2008年至2010年,所属天津一汽夏利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年报中少披露公司高管薪酬410.73万元。

  审计指出上述问题后,该公司建立健全了薪酬管理制度,加强了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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