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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获准资助的项目,在对外宣传、发布时,均应标注“中国科协继续教育试点项目资助”字样。 六、项目总结 项目完成后30日内,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在网上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并交纸质总结一式1份和体现项目成果的有关材料。对于未按要求完成的项目或无故不上报项目总结材料的单位,将被取消下一年度项目申请资格。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刘 荣李 芳 电 话:(010)62128879 (010)68578086 传 真:(010)62128879 电子信箱:jxjy@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海淀区学院南路86号东501室学会服务中心培训与继续教育处。 (邮寄时请在封面左下脚注明“继续教育”字样) 邮政编码:100081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9号叶青大厦c201 邮 编:100102 联 系 人:季 炜 电 话:(010)64391686 传 真:(010)64391687 电子信箱:jiwei@jalorsoft.cm 学会学术部
二○一二年六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