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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文化委员会,各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文化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百姓周末大舞台”、“周末场演出计划”、农村“文艺演出星火工程”公益惠民演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文演发〔2010〕779号)及《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文化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民族艺术进校园活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京教财〔2011〕31号)相关规定,我局对有意参与2013年我市各项公益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统一进行审核。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接受申报的公益演出项目 1.下基层演出项目,即百姓周末大舞台、周末场演出计划、文艺演出星火工程。 2.民族艺术进校园。 各团体可选择其中一项或多项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 在京依法注册的营业性文艺表演团体,能够自觉遵守《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要求,聘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演员不少于10人。申报综艺类节目的文艺表演团体需同时申报不少于2台节目,申报剧(节)目的更新比例不低于去年的30%,具有申报的剧(节)目版权或演出权。 三、申报材料 申请参演的文艺表演团体,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五份): 1.北京市公益惠民演出参演团队资质认定申请表(请在北京文化热线公告栏下载,www.bjwh.gov.cn);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含院校演出团体),营业性演出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参演剧(节)目介绍(包括获奖情况); 4.剧团介绍,其中含本团演职人员名册(请在北京文化热线公告栏下载,www.bjwh.gov.cn)及聘用合同复印件(不少于10人); 5.申报剧(节)目版权证明或版权持有人授权书; 6.申报剧(节)目节目单,其中含主要演员职称介绍、剧(节)目获奖情况; 7.申报剧(节)目整台演出dvd或vcd光盘(一式二份),申报综艺类节目的提交2台或2台以上节目,每台节目内容不得重复,每台剧(节)目演出时间不低于90分钟。 8.申报“民族艺术进校园”项目的团体,需单独提交针对大中小学生特点安排的演出节目,如有相关教辅材料、讲义,也请一并提交。 四、申报时间及评审 1.5月31日前,各文艺表演团体向注册所在区(县)文化委员会提交申报材料。 2.6月8日前,各区(县)向市文化局报送经审核后的申报材料,每区(县)报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数量不超过10个;驻京中央、部属、部队院团,专业院校所属艺术团体,市属文艺表演团体(含市属转企改制文艺表演团体)数量不限。 3.市文化局聘请专家对各申报团体资质及剧(节)目进行评审,并公示评审结果。 通过评审的团体及剧(节)目,可参加2013年1月-12月“周末场演出计划”、“百姓周末大舞台”、“星火工程”、“民族艺术进校园”等一项或多项公益演出活动。 联系人:唐雯联系电话:82210762 附件1:北京市公益惠民演出参演团体资质认定申请表 附件2:签约演职人员名册 附件3:2013年北京市公益演出戏剧、戏曲类演出节目单(大型整台剧目) 附件4:2013年北京市公益演出戏剧、戏曲类演出节目单(小剧目,折子戏) 附件5:2013年北京市公益演出主题晚会、综艺表演节目单(综合表演) 北京市文化局 2012年5月7日 附件1: 北京市公益惠民演出参演团体资质认定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签约演职人员名册 填表时间:20年 月 日
附件3: 2013年北京市公益演出戏剧、戏曲类演出节目单 (大型整台剧目)
附件4: 2013年北京市公益演出戏剧、戏曲类演出节目单 (折子戏、小剧目) 演出团体: 主题名称:
附件5: 2013年北京市公益演出主题晚会、综艺表演节目单 演出团体: 主题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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