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发文字号】 粤知产[2012]96号
【颁布时间】 2012-05-09
【实施时间】 2012-05-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75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参加2012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的通知

  (粤知产〔2012〕96号)


  

  各地级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贸促会与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的2012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简称“中国专交会”)定于2012年9月15日至17日在大连市(大连世界博览广场)举行。本届中国专交会为第八届,前七届有来自美国、德国、意大利、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和中国台湾、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等10多个国家(地区)及国内各省(区、市)的展团,累计万余家厂商,7万余件专利项目参展,参观洽谈人数达到70余万人次。国家知识产权局、辽宁省及大连市政府将为参加本届交易会的项目在实施、融资、服务、宣传等方面,提供多项优惠政策,具体见附件。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决定》(粤发〔2012〕4号)精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省专利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现组织发动我省企事业单位参加本次交易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级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各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积极组织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专利技术与产品,尤其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专利项目,参加本届交易会,并积极组织本地区的企事业单位到会参观洽谈,开展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活动。

  二、本届交易会采取纸件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参展的企事业单位在填写《2012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参展登记表》(见附件)进行纸件报名的同时,可登录中国专交会网站(www.cipf.cn)网上报名。所有参展项目,除了短期场地展板、实物展示,还将直接在中国专交会网站上长期展示交易。

  三、参展项目和人员费用自理,具体按附件中《2012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邀请函》(以下简称《邀请函》)办理。

  四、有关所有参展项目的优惠措施、广告宣传、委托制板、客户邀请等具体事项,请按《邀请函》规定的具体办理方式和期限,直接与组委会办公室大连市知识产权局(0411-39890566、39890585、39890372 李蕾、李永刚、丁宁、王辉)联系。

  五、报名方式

  (一)参加本届交易会的企事业单位填写《2012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参展登记表》,准备会刊及网上展示的项目资料(包括图片),于2012年7月20日前,分别以纸件(邮寄或传真)以及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局产业促进处(zscqj_cyc@gd.gov.cn),其中电子邮件务必抄送专交会组委会办公室(zhuanjiaohui@163.com)。

  (二)为提高报名效率和参展项目的网上展示效果,建议参展的企事业单位在向我局提交《2012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参展登记表》之外,于7月20日前登录中国专交会网站(www.cipf.cn)网上报名,并直接在中国专交会网站上传参展项目相关资料(包括图片)。

  (三)《2012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参展登记表》word格式电子版,可在中国专交会网站(www.cipf.cn)或我局网站(www.gdipo.gov.cn)下载。

  

  
二〇一二年五月九日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