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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12年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知识产权局,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县级知识产权工作意见》,推动知识产权强县工程建设,根据《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粤知规〔2003〕50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我局决定开展2012年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未参加过省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的县(市、区)和镇(街)。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5月25日。请在申报截止日期之前将申报书面材料及电子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三、申报条件 详见《工作方案》。 四、申报要求及程序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 今年申报试点区域的工作分两个步骤:先网上申报,经市知识产权局批准后再打印书面材料上报。程序如下:登陆广东省知识产权局网站(www.gdipo.gov.cn)→点击“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业务系统”→点击“知识产权试点区域”→注册→进入填写“省知识产权试点区域申报表” →提交市知识产权局审核→通过后打印盖章(2份)并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批文复印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协调与合作处反映。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附件 广东省区域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随着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知识产权在科技、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申报专利工作试点城市若干意见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3〕14号)和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粤知协〔2003〕37号),适应入世后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发挥我省各级政府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推进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营造良好的区域性招商引资软环境,形成公平竞争的经济秩序,提高区域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提高区域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制定本方案。 二、试点目标 在我省选择部分市、县(市、区)、镇(街道)及特色园区开展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培育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区域。争取在试点期限内,着力于从政府角度营造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技术创新与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法制环境,形成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的有效运行机制,建立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全面提高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推进区域招商引资软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有效促进高新技术的知识产权化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形成知识产权优势区域,提高区域市场竞争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并在全省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我省区域性知识产权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试点内容 (一)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管理架构,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区域,不断改善执法装备条件,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没有行政执法权限的区域,积极创造条件,配合上级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协调解决本区域知识产权纠纷,营造当地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秩序。鼓励建立知识产权工作协调机制,全方位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二)密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推动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措施,营造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政策环境和法律环境,形成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促进技术创新的运行机制,强化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 (三)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提高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知识产权意识,促进广大企事业单位成为善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掌握世贸组织有关规则的技术创新主体,提升区域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引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从研究开发、专利申请、专利维护、专利运用、专利权益分享、技术引进和出口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管理,较大幅度提高辖区国内外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 (五)加强专利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专利文献公共电子阅览室或专利文献数据库,向社会提供专利信息利用渠道;鼓励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为当地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专利信息服务;推动区域形成专利信息利用机制,全面提高专利信息利用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