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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2]116号
【颁布时间】 2012-05-13
【实施时间】 2012-05-1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81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5·10岷县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指导协调小组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甘肃省5·10岷县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指导协调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2〕116号)


  

  定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了保障“5·10”岷县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顺利完成岷县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任务,省政府决定成立甘肃省“5·10”岷县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指导协调小组(以下简称“指导协调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李建华省委常委、副省长

  副组长:夏红民省长助理

  李 均省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赵 春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白继忠省教育厅厅长

  李 平省工信委主任

  李玉梅省监察厅厅长

  田宝忠省民政厅厅长

  张勤和省财政厅厅长

  张力学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建中省环保厅厅长

  李 慧省建设厅厅长

  杨咏中省交通运输厅厅长

  康国玺省水利厅厅长

  武文斌省农牧厅厅长

  高清和省林业厅厅长

  刘维忠省卫生厅厅长

  何振中省审计厅厅长

  沙拜次力 省扶贫办主任

  孙 伟省广电局局长

  张书余省气象局局长

  黄 强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杨明基人行兰州中心支行行长

  

  指导协调小组负责指导协调“5·10”岷县特大冰雹山洪泥石流灾害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工作,研究决定抢险救灾与灾后重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指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赵春兼任。主要负责指导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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