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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粤建质函[2012]352号
【颁布时间】 2012-05-14
【实施时间】 2012-05-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8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2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2012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粤建质函〔2012〕352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6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2〕7号)的工作部署,我厅制定了《2012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单位)围绕“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主题,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 “安全生产月”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2012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2〕7号)的部署,现制定2012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相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今年“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以预防高处坠落、施工坍塌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三类事故为重点,大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成效。

  

  二、活动主题

  

  科学发展、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成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厅领导担任组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监测总站等业务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职责是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省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内容安排

  

  (一)结合实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要深入开展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工作,以宣传、专访、知识竞赛问答、演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知识、深化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等重点内容,切实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佛山市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认真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并充分借助本地区报刊、电台、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注安全、珍惜生命的社会氛围,使安全生产理念深入基层,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月”期间,全省建筑施工、工程监理企业要安排时间,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学习内容包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颁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以及我厅印发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关于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通知》、《关于促进工程监理企业健全内部管理落实安全监理岗位职责的通知》、《关于促进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安全检查和消除事故隐患的通知》、《关于促进工程监理企业加强对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监理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不断提高建筑施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全社会安全观念,营造关爱生命的氛围。

  

  “安全生产月”期间,我厅将组织2010年以来发生安全事故的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事故警示教育的培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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