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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京建发[2012]219号
【颁布时间】 2012-05-15
【实施时间】 2012-05-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8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京建发〔2012〕219号)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进一步宣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京政发〔2010〕40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首都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京发〔2011〕20号)精神,切实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大力营造安全生产氛围,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安全监管局等10部门《关于印发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京安监发〔2012〕21号),结合建设系统的职责和当前的重点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研究制定了《2012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胡晓琦 李鑫;联系电话:59958846 59958845;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传真:59958844)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2012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督促企业继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促进施工现场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为首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向好,推动安全发展城市建设,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2012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践行北京精神,弘扬安全文化,推进安全发展城市建设。

  

  三、活动时间

  

  初定为2012年6月1日至6月30日,视活动组织要求可能适当延长。

  

  四、参加活动的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项目。

  

  五、活动安排

  

  (一)全市性的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

  

  1.举行2012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6月2日,在西局村农民安居房工程举行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及有关部门领导讲话并宣布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启动仪式后,将组织各施工企业进行标准化示范工地观摩。

  

  2.参加北京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现场咨询、互动问答、展览展示等形式,大力宣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科普知识。

  

  3.设计制作安全生产月宣传挂图。委托北京市建筑业联合会和专业单位制作“人文北京、绿色工地”系列宣传挂图,下发给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各集团总公司,全面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挂图共制作3000套,每套十张,包括了施工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多方面的内容。

  

  4.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司机操作技能竞赛。技能竞赛分预赛和决赛,内容包括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评出个人奖和集体奖,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通报表扬。

  

  5.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活动。继续抓好施工安全隐患治理和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两项重点工作,开展以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脚手架和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的专项安全整治。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加强监督抽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进行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进行曝光。

  

  6.组织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先进技术及新工艺交流活动。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和绿色施工新设备、新工艺,邀请相关专家,向施工企业介绍建筑爬模、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控装置、车辆清洗设施等技术先进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环保设备,加大科技创安力度。

  

  7.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联合市安全监管局和新闻媒体等单位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追踪报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好典型、好做法、好措施。对忽视安全生产工作,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典型施工现场要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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