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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深卫人医政[2012]74号
【颁布时间】 2012-05-15
【实施时间】 2012-05-1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87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沙河医院急诊科变更为急诊室的批复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沙河医院急诊科变更为急诊室的批复

  (深卫人医政〔2012〕74号)


  

  深圳沙河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停办急诊科的申请材料收悉。鉴于你院改扩建的实际情况,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的急诊科变更为急诊室,你院的诊疗科目重新核定为:急诊室、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儿科、口腔科、皮肤科、眼科、耳鼻咽喉科、麻醉科、中医科(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精神科门诊(药物依赖美沙酮治疗)、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

  

  二、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

  

  此复。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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