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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有效提高防控火灾事故能力,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丽水市消防安全“网格化”工作机制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丽消委〔201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全县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确保火灾形势稳定为目标,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以推行“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为手段,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充分整合乡镇消防监管力量,不断拓展消防监管层面,全面提升基层火灾防控能力,努力实现消防监管全覆盖、无盲区、无盲点,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形成基层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三级网格,落实“领导定点、全员定责、监管定位、排查定量、培训定期、信息定时”的要求,建立“层级明晰、条块结合、全面覆盖、机制健全”的网格化隐患排查模式,努力实现基层消防安全监管水平的全面提升,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基层“网格”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共分三级: 1.构建以乡镇为基本单元的“大网格”:乡镇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工作。明确乡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员为网格员,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工作。要确定乡镇负责人、派出所负责人、消防大队人员为网格指导员。 2.构建以行政村(社区)为基本单元的“中网格”: 村(社区)消防安全工作站负责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牵头和综合协调工作。明确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员为网格员,具体负责辖区消防工作。要确定乡镇消安办工作人员、派出所民警为网格指导员。 3.构建以责任区片为基本单元的“小网格”:以行政村(社区)内的街区、居民楼院、村组为对象,结合人员力量实际,在中网格内划分出若干个责任片区,形成小网格,每一区域指定专门负责人,加强对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日常检查,积极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建议社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牵头开展工作。建议明确社区工作人员、楼院长、社会单位保卫人员、巡防队员为网格员,要确定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员为网格指导员。 (二)明确工作责任 1.乡镇网格职责。各乡镇负责本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本辖区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落实具体的工作措施。将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政府目标管理,层层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书。及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本区域消防安全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日常监管,定期组织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控。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2.村(社区)网格职责。各行政村(社区)负责区域内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具体实施和协调工作,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认真履行制定防火公约、开展防火检查、进行消防宣传的法定职责,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定期向村(居)民发放消防宣传资料,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经常对村(居)民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切实提高村(居)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辖区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组织人员扑救。 3.网格员职责。掌握本网格内管辖单位、场所的基本情况和动态变化情况,及时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对本网格内管辖单位、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及时发现和落实督促隐患整改工作,对不按期整改的隐患要及时报上级网格。 4.网格指导员职责。对本网格内的日常消防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督促落实本网格内的火灾隐患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核查。 (三)健全工作制度 为规范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推动网格化隐患排查工作,要建立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四项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