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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郑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郑政文[2012]118号
【颁布时间】 2012-05-18
【实施时间】 2012-05-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92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网格化消防管理建立火灾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网格化消防管理建立火灾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

  (郑政文〔2012〕1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我市坚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完善社会化火灾防控体系建设,创造了网格化消防管理“36773”(划分三级网格,明确六类责任主体,开展七项工作内容,建立七项工作制度,落实三项保障措施)工作模式,推动了消防工作社会化、全民化。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推进会精神,创新社会消防管理,持续推进我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形成“党委政府主导、公安消防主推、乡(镇)街道主责、资源力量整合、全民广泛参与”的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夯实城乡火灾防控基础,为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稳定、和谐的安全保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以“3·20”全国现场会为契机,深入推动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纵深发展

  3月20日全国网格化消防管理现场会在郑州的圆满召开,是对我市多年来狠抓基层火灾防控体系建设所取得成效的高度肯定。实践证明,建立“全覆盖、无缝隙”的基层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是充分调动基层多种力量参与消防工作,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的有效机制,是确保火灾形势平稳的重要举措。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把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确保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设施到位。要将消防网格化管理融入市政府推广的基层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一岗多责、一人多能,一人负责、多人协同”和“简单、高效、易操作”的工作要求,切实形成工作合力,不断建立完善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各级公安、消防、综治、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基层工作开展,加强联系和协调配合,促进条块融合、联动负责,共同推进消防网格化管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以加强组织机构建设为根本,加强基层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规范完善基层网格化消防管理工作组织,按照“36773”管理工作模式,重点落实逐级分包制度。要做专乡(镇)街道“大网格”,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推动成立乡(镇)街道防火安全委员会,由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领导分包,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牵头,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要依托安监力量设立消防办公室,明确消防管理责任人,设置1-2名专(兼)职消防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工作组织开展;要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落实消防工作各项措施。要做强社区(行政村)“中网格”,各社区(行政村)成立消防管理小组,由乡(镇)街道领导分包,社区(行政村)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社区(行政村)相关人员参加,积极推动基层消防工作有效开展。要做实责任片区、单位“小网格”,社区居委会(村“两委”)委员分别组织、指导各责任片区消防工作。成立消防自治或区域联防组织,确保基层消防工作责任到人、管理到位,形成长效机制。

  三、以完善网格化工作机制为重点,不断提升基层消防工作水平

  各县(市、区)和各有关单位要坚持市委、市政府明确的网格化管理体系中“条块融合、职责明确、联动负责、逐级问责”的原则,整合乡(镇)街道、职能部门和群众自治等方面的力量,以网格化管理促进上下联动,形成逐级负责、各尽其责、各司其职的责任落实机制和工作推进机制。要继续加强网格化隐患检查、排查。乡(镇)街道要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巡查检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社区(行政村)要每周组织居委会和村“两委”委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小网格”内的巡防队员、物业(商业)管理人员、保安、居民楼(院)长、村民小组负责人、社会单位管理人员等要结合岗位职责,每日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各乡(镇)街道要积极参与上级统一组织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广泛发动基层人员,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对群众举报投诉核实和巡查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进行汇总,并上报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督促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整改到位的,由公安派出所依法查处;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公安派出所要报告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由公安消防机构提请县级以上政府限期整改并挂牌督办。要加强网格化宣传服务内容。乡(镇)街道和社区(行政村)要经常性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活动。依托社区服务中心、农村文化室积极建设消防体验中心,设立消防服务站,为群众提供消防宣传服务。实施消防宣传橱窗(标牌)工程,每个社区(行政村)设置不少于一处的固定消防宣传橱窗,并定期更换宣传内容。要继续在“九小”(小旅馆、小网吧、小洗浴、小美容、小商铺、小饭店、小幼儿园、小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场所推行消防标牌化管理,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在重要节假日期间、火灾多发季节及农作物收获季节集中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保安队员、巡防队员、专兼职消防队员每天要结合消防巡查检查,向群众提示消防安全注意事项,宣传普及消防知识。要强化网格化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各乡(镇)街道要利用有线、无线通讯网络,完善调度指挥信息平台建设,第一时间调集巡防、保安、专兼职消防队等力量处置初起火灾。消防部门要将基层防控力量纳入灭火救援指挥体系,制定联合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开展专业训练,适时组织综合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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