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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福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榕政办[2012]100号
【颁布时间】 2012-05-18
【实施时间】 2012-05-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39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福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榕政办〔2012〕10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加强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工作的领导,加快推进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台商投资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陈 晔 福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王国华 福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郑晓 福州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

  

  杨 光 福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副局长

  

  罗恩平 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林端雄 福州市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唐文贵 福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办公室)副主任

  

  俞文峰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金国栋 福州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汪家升 福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冯 音 福州市公务员局副局长

  

  林 慧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调研员

  

  张 凌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陈 丹 福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林秀燕 长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发春 连江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兰可明 罗源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外经贸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外经贸局领导兼任,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市外经贸局、台办、发改委、经委、建委、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等部门抽调,集中办公。

  

  
二ο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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