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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和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责任落实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中直、省属在哈有关单位: 《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和《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责任落实方案》经市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市委批准,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面落实。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十八日 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 2012年哈尔滨市惠民行动项目包括10大方面、7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约238亿元。 一、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方面 (一)建立最低工资增长机制,最低工资增长幅度不低于上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1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城镇新增就业10.5万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实行零就业家庭托底式安置,确保全市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对5万名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会保险补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对失业人员进行创业培训,提供高校毕业生见习岗位6000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培训残疾人1000人,扶持残疾人就业600人、自主创业500人(市残联)。 (七)启动新一轮68个贫困村整村扶贫开发(市农委)。 (八)“以牧强县、以牧富民”,发展壮大20个牧业龙头企业(市畜牧兽医局)。 二、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方面 (九)改造棚户区1.5万户(套)、回迁1.7万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棚改办)。 (十)建设经济适用住房6000套、货币补贴1000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十一)建设公共租赁住房3000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十二)规划配建廉租住房2000套,新增廉租住房受益户1500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十三)为廉租住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5000万元(哈公积金管理中心)。 (十四)改造老旧供热管网276公里,新增集中供热面积2000万平方米,拆并488个分散小锅炉(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十五)成立社区物业站121个,维修老旧住宅1000万平方米,实现老旧住宅物业管理全覆盖(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十六)完成6万户农村泥草房改造工程(市建委)。 (十七)实施商品房销售价格网上明码标价(市物价监管局)。 (十八)改造1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对1000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市残联)。 三、畅通居民出行方面 (十九)新建、改造道路87条段、桥涵27座(市建委)。 (二十)建设农村公路500公里,10月底交工通车300公里(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一)新增大容量绿色环保公交车300台、更新300台(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二)调整、延伸、开辟公交线路8条(市交通运输局)。 (二十三)实施配建6个温暖候车室、智能调度室、3个环卫工作休息室等静态交通公交首末站建设工程(市交通运输局)。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二十四)既有建筑节能综合改造300万平方米(市建委)。 (二十五)整治、改造居民庭院1027个、社区休闲广场20个(市城管局)。 (二十六)建设100个高标准绿化村屯(市林业局)。 (二十七)建设2000平方米以上中心社区用房8处(市民政局)。 (二十八)创建30个“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市民政局)。 (二十九)实施100个革命老区村屯饮水工程和450处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市农委、市水务局)。 (三十)何家沟、马家沟郊区段沿岸综合整治(市建委)。 五、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方面 (三十一)向4.8万名学生发放助学金(市教育局)。 (三十二)新建4所中小学校(市教育局)。 (三十三)完成城区9所薄弱学校改造(市教育局)。 (三十四)建设50所标准化学校(市教育局)。 (三十五)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78所,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14所(市教育局)。 六、提升公共医疗服务方面 (三十六)参加新农合的农村孕产妇在承诺的定点医院住院正常分娩免收基层医疗服务费用(市卫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