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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文字号】 津残联[2012]69号
【颁布时间】 2012-05-21
【实施时间】 2012-05-2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00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报送区县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信息的通知


  

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报送区县残疾人专门协会工作信息的通知

  (津残联〔2012〕69号)


  

  各区县残联、残疾人专门协会:

  

  2012年是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重要一年,为深入贯彻《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更好地发挥残疾人专门协会“代表、服务、维权”职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各区县专门协会工作的开展情况,把握协会工作动态,为领导和上级决策部署提供有价值的信息资源和工作情况,经市残联领导同意,决定进一步加大协会工作信息报送的工作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

  

  (一)各区县残疾人专门协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及重要活动。

  

  (二)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及有关工作部署的情况。

  

  (三)各区县在专门协会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取得的成效、经验,以及在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四)专门协会工作中的先进事迹、典型人物。

  

  二、信息报送的基本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区县要充分认识信息报送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组织信息搜集、整理和上报。报送信息要及时、数据准确、文字简练,报送图片要有文字说明。

  

  (二)要强化精品意识,提高信息质量。各区县要加强对报送信息的审核和把关,围绕中心,服务残疾人,增强主动性、预见性、针对性,突出残疾人关心的热点,抓住各区县的“亮点”,善于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保证信息报送的真实准确性,使信息真正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三)要确保信息报送数量。作为考核区县专门协会工作的一项内容,望各区县积极踊跃报送信息。

  

  (四)报送信息可以邮寄或发电子邮件。

  

  联 系 人:张丽华、王静

  

  联系电话:23917586

  

  电子邮箱:tjclzmxh@163.com

  

  联系地址:卫津南路66号增1号市残联专门协会办公室(士英路18号旁、宁乐里小区对面)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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