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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政府
【发文字号】 鲁政字[2012]95号
【颁布时间】 2012-05-23
【实施时间】 2012-05-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5840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鲁政字〔2012〕95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几年来,全省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作为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着力点,明确时限,落实责任,按期完成了建设任务,城市污水处理于2008年实现了“一县一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于2011年年底实现了“一县一场(站)”,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进一步做好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工作,促进生态山东建设,根据目标考核结果,省政府决定,授予济南市城市管理局等20个单位“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各级、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以求真务实、改革创新的精神,创先争优,扎实工作,继续推进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污染减排和城乡环境面貌改善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名单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全省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工作

  突出贡献单位名单

  (共20个)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青岛市市政公用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枣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东营市城市管理局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

  潍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威海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委员会

  莱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滨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菏泽市城乡建设局

  省发展改革委地区经济与资源环境处

  省监察厅执法监察室

  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

  省国土资源厅征地管理处

  省环保厅流域生态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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